发布时间:2026-07-23阅读(0)
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与我部长期合作的施工企业,增补我单位施工企业数据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施工现场参建企业公示栏?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施工现场参建企业公示栏
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与我部长期合作的施工企业,增补我单位施工企业数据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范围
5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
二、申请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非“三资”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近三年内,在军地无违规违纪行为;具备在海南、广东、广西、湖南省的施工能力。
三、提交材料
1.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公司简介;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近3年施工业绩;5.荣誉证书等其他资信文件复印件;6.股东或出资人信息;7.承担项目造价区间及地域意愿说明;8.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助理
0898-36510656、13518881870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中沙路18号
邮编:5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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