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阅读(1)
□本报记者 陈延鹏
部分车主拒缴停车费,与管理人员打“游击战”;部分停车运营公司收费员违规收费,导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18日,济南市停车办公布违规收费被辞退人员名单及拒缴停车费车辆名单。据悉,市停车办正加快推进停车管理收费系统平台,未来实现“人、钱分离”。
●这27名收费员乱收费:
录入“黑名单”,全市不得重新录用
市停车办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1月1日起至8月31日,市区五区和高新区累计收取道路停车费8694369元;其中历下区5485289元,市中区581697元,槐荫区1257472元,天桥区187564元,历城区940218元,高新区242129元。所收停车费全部上缴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支配使用。

●济南将打造“停车超市”:
市民未来停车可手机预约、手机支付
济南市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当前停车管理与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智能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停车信息资源共享,打造“停车超市”的停车管理新模式,借鉴深圳停车APP收费方式,探索采用“手机预约、手机支付”技术模式方案,将手机付费作为主要交费方式,逐步实现管理人员“人钱分离”,解决影响政府和停车运营公司形象的停车收费“跑冒滴漏”问题。及时记录逃费和拒交费相关信息,予以全市系统内催缴欠费,否则不予提供停车服务。
■部分逃费、拒交费车牌号汇总
鲁A8X781、鲁A0938L、鲁A382U0、鲁AFM687、鲁A77X28、 鲁A983RH、鲁A985ZP、鲁ARC002、鲁AD9980、鲁A020Y6、 鲁A905HY、鲁QC8X77、鲁ATN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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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认准收费“正规军”
市民遇5种情形可拒交费

各区和高新区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唯一合法主体,市民停车时如果遇到以下情形可拒绝交纳停车费:1、不出具或不足额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的;2、经索要仍不提供发票的;3、未提供道路和收费员基本信息的;4、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收费标准的;5、非上述运营公司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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