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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层110米高楼业主砍断高空工人绳索事件

发布时间:2026-09-08阅读(0)

6月30日,重庆一小区高空作业工人的安全绳被业主砍断。据高空作业工人刘先生介绍,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损坏了一些业主在楼顶搭建的花园中的花草,引发了与业主的矛盾。因此,施工时遭到业主的阻拦。
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当时有四名工人正在高空作业,楼栋共有三十二层,高度达到一百一十米。幸运的是,现场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并及时阻拦,工人们都安然无恙。刘先生表示,事后该业主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民警的协调下已同意私下赔偿和解。
类似的案例之前也曾发生过。2017年12月31日9时许,被告人曹某某因不满被害人闫某在某楼进行外墙旧水管拆卸安装施工,要求闫某停止作业。在闫某等待物业人员前来协商时,曹某某持菜刀将闫某头顶上的高空作业安全绳砍断,导致闫某坠楼,造成多处骨折。
法院认为,曹某某明知他人处于高空位置,仍置他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顾,使用菜刀将他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4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被害人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且看到尹某使用的安全绳在切割机附近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确保切割机与安全绳保持安全距离。周某某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导致尹某使用的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
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判决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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