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4阅读(8)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已报名参加公共营养师考试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凡自愿选择放弃鉴定的,可退回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
据介绍,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明确,2016年12月10日公共营养师所有科目均参加鉴定的考生才符合退费条件。即日起至4月30日需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受理。
个人报考的考生需自行将资料提交到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集体报考的考生将资料提交到培训单位,由报考单位统一提交。所需材料包括退库申请及依据、退库申请审批表等。(记者 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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