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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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而言,购买酒水宴会招待客户以及送礼是比较常见的联络维持客户关系的方法。那么这两种方式涉及的账务及税务处理有何不同呢? 1、企业采购之后,直接用于宴会招待客户 企业采购之后,直接招待客户,一般含税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具体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2、企业采购之后,先入库,后又用于招待客户 根据增值税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外购商品用于个人消费,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里的招待客户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采购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招待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企业采购后,直接送礼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当视同销售。 采购直接送礼一般会做简化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商贸企业从外购库存商品中取出送礼 同上面第3项处理,增值税方面,外购货物对外无偿赠送,需要视同销售。 送礼时: 借:销售费用 ————业务招待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www.wS46.com)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所得税方面,外购商品不管是用于招待客户(交际应酬)还是送礼(无偿赠送)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还需要注意一点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业务招待费是有扣除限额标准的,不得超过实际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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