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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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鼓励生育,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的负担,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的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可以享受定额扣除。那么该专线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是多少呢,纳税人如何享受?
扣除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年第8号)文规定,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即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每月扣除1000元。 由谁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实务中,为了切实降低夫妻双方总的个税支出,可以选择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扣除,即适用税率较高的一方进行税前扣除。
比如一方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并入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档为45%,那么享受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后,最低可以减少1000×12×45%=5400元个税支出;另一方个税适用的税率档为10%,享受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后则可以少交个税1000×12×10%=1200元。所以,为了降低家庭总体的个税支出,建议选择由税负较重的一方享受。 何时开始享受根据《国发2022年第8号》文件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些居民个人还没有完成2021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注意,2021年不得享受,2022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期间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预缴个税时,是否可以享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四条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在预缴个税时享受,也可以选择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 专项附加扣除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后,由六项变成了七项,具体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www.ws4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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