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6阅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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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可以是指“免税、抵税并退税”,免税指出口环节免税,抵税是指出口货物、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退税是指未抵减完的部分给予退还。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是指适用增长值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
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出口环节免税,即出口环节对应的销项税额为0,同时出口货物、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给予退还,比如出口货物对应的原材料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采购方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给予退还,即纳税人零增值税税负出口。实际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并不是查询出口货物实际对应的进项税额,由于企业采购原材料等后生产的产品不仅对外出口还对内销售,这样进项税额就无法准确的追溯,“免抵退税额”通过出口退税率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给予退还的税额实际是出口货物、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生产性企业还有内销部分,内销部分会产生应纳增值税税额,在退税之前,先抵顶内销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再实际退还给企业。 所以,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为生产型企业;若企业为外贸型企业,仅出口,不内销,就不存在内销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没有可抵扣的税额,执行“免退税”办法。
实际退税时,需要将当期的免抵退税额与当期应纳税额进行比较,确定应退税额以及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若大于0,则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为0; 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即当期为留抵税额(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需要拿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若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免抵税额为0,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若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应退税额=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账务上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核算,应退税额通过“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核算,免抵退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相关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www.ws4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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