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场>小微企业≠小规模企业,别再傻傻分不清楚,用错政策
发布时间:2025-10-22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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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小微企业很多人就会想到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有些人会把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划等号,这是错误的,两者的判定依据完全不同。 小规模企业的划定标准是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包含500万)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这一标准就需要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销售额。 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应缴纳的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的企业。
其实,小型微利企业的范围要比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广,小微企业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小微企业缴纳增值税可能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并不一定能享受,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具体小微企业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还需要对该企业进行具体分析,先判断该小微企业是否满足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www.ws4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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